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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气呼吸器使用须知

[来源:原创] [作者:NANHU] [日期:09-09-20] [热度:]

 

注意事项
1、 空气呼吸器使用的可呼吸空气必须符合GB18435-2001。
其具体要求见下表:

序号
项目
指标
1
氧的体积分数
20~22
2
二氧化碳的体积分数
≤500
3
一氧化碳的体积分数
≤10
4
水分(露点)
≤-43
5
油雾与颗粒物
≤5
6
气味
无异味

 
2、 气瓶充气不能超过使用本说明书规定的气瓶最大工作压力
3、 未能正确操作、使用和维护保养本产品可能引起人员伤亡。
4、 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空气呼吸器。
5、 请勿擅自替换、修改、增加或去除某些零件,如有需要,请与我厂联系。
6、 不要擅自改变或永久性覆盖住空气呼吸器和气瓶上的任何标签,任何标签的粘贴不能影响或损坏空气呼吸器和气瓶,不能影响这些组件的正常功能,不能给这些组件增加易燃材料
7、 空气呼吸器 作为进入或逃离缺氧空气、有毒、有害气体或蒸汽环境时的呼吸保护装置,其工作温度范围为-30~60度,在为0度以下使用空气呼吸器时,注意事项见本说明书低温操作部分相关内容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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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压式呼吸器的使用方法--(完整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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